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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法院:遇阴雨雾霾出车祸要录像取证
东城法院7月18日发布调研报告称,该院在近期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在雾霾、阴雨等天气条件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部门无法认定责任,最后诉至法院的案件增多。法官建议事故受损方在出现车祸后,及时视频录像。
东城法院法官介绍,在阴雨、雾霾等恶劣天气中,能见度降低,易导致交通事故。而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天气原因机动车驾驶员未能及时发现,进而驾车离开,导致保留证据较少,事后认定责任面临困难;另外,各种道路交通监控装置因受天气影响,存储的视频材料效果不佳,交管部门据此难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赔偿纠纷闹到法院后,让法官头疼的是认定事故责任难度大。因为现场证据不足或证据已毁灭,交管部门无法据此进行责任认定,仅在事故认定书上列明双方陈述内容,留待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予以定责;法院也不可能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勘验现场,只能通过双方陈述、举证及向交管部门调取询问笔录的方式予以审查,一旦缺乏关键证据,案件审理将面临较大困难。
对此,法官建议:事故一旦发生,受损一方应及时报案,并通过自身携带设备保留影像证据,记下肇事方车牌号及相关信息,寻找目击证人并留下其联系方式,以备责任认定之用。相关部门也应调整、增加路况监控设备,提高在特殊天气下的录像清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