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车主都在看
- •外国驾照在国内使用 要先办翻译公证 03-11
- •海口单位用车逾期不年审 开上路将扣驾驶员分 03-11
- •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达371万辆 驾驶员达537万人 03-11
- •徐州:不需填写申请表可直接办驾驶证 03-11
- •一份驾照被4省199辆车套用 03-11
- •重庆牛滴路上超速50% 两司机当场被吊销驾照 03-11
- •武汉晚报帮助贫困学员“免费学驾照” 03-11
- •宝鸡:驾照考试随到随考 交警再推10项便民措施 03-11
全国[切换]
为进一步增强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提高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桂林市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本次集中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学习《广西道路旅客运输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学习安全行车有关知识,典型案例教育,整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陋习。
集中学习教育阶段,交通运管部门将联合公安、安监部门对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员定期集中学习,每月学习1次,每次学习2小时;教育部门联合公安、安监部门对校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每月学习1次,每次学习2小时;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联合交通、安监、工会、团委部门,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同时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驾驶员学习,每季度学习1次,每次学习2小时;农机部门组织拖拉机驾驶员的集中学习,每半年学习1次,每次学习2小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记分周期内已累积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并进行相关科目的考试;其他机动车驾驶员的集中教育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指导,由基层组织或者驾驶员协会等团体组织实施,每半年学习1次,每次学习2小时。(黄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