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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办理驾驶证为名实施诈骗的特大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80万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汉族,1959年04月29日出生,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左旗)以办理驾驶证为名分别骗走孟某人民币270多万元、某学校副校长达某人民币95万余元、牧民陈某7.8万余元,共计诈骗380多万元。诈骗得逞后,刘某将骗来的钱全部挪作他用。
该案涉及面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且受害人包括鄂托克旗、乌审旗、乌兰察布市、乌海及宁夏、陕西等地的2000余人。嫌疑人刘某以办理驾驶证不需要考试,且时间短等条件诱使那些急需驾驶证的人和因文化程度低无法应试的农牧民上当受骗。目前此案已上报至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