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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获悉,对2013年8月1日后新报名的机动车培训学员,将统一纳入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学时收费。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和自治区运管局、公安厅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交警支队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培训与考试的衔接。要按照要求全面推广应用驾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培机构通过计时培训等方式,严格落实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要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学时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审核培训记录,杜绝违规发放结业证书。交警支队在受理驾培机构统一申报的考试预约时,要审核培训记录,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
《通知》明确,对7月31日前已报名并交纳培训费用的学员,驾培机构不得以实施计时培训为由加收费用。
记者还获悉,大中型客货车培训机构必须建立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项目培训场地和设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把以上项目列入场地驾驶考试。
为方便市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应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驾驶经历、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分信息查询服务。